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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財經學校校內師生服務部叁年租賃使用權

編號: MNDCQ2017026(1) 作者:Admin 發(fā)布日期:2017-07-05 00:00:00
項目地點: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標的廣泛征集承包人,特公告如下:

一、   租賃標的:

1、項目編號:MNDCQ2017026(1)

2、競價標的:該標的位于寧德市蕉城區(qū)蕉城南路83號??偨ㄖ娣e約180平方米。標的以現(xiàn)狀為準。(該公告中金額數(shù)字均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3、年租金掛牌價:伍萬陸仟伍佰貳拾元整(¥56,520.00);

   年租金最高報價為捌萬元整(¥80,000.00);

3、租賃期限:叁年,一年按9個月計;

4、合同履約保證金:30000元;

5、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應按合同簽訂之日起 10 日內支付(以后每年租金交付時間按上一年期滿15日內交付租金);

6、租金遞增方式:無;

8、主要限制經營的行業(yè)或用途:經營師生生活用品、預包裝食品、學習用品,禁止向學生出售煙、酒和工商、食藥監(jiān)等部門禁止的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食品、用品。;

9、交易保證金:貳萬元整(¥20,000.00);

7、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寧德福寧支行;

開戶帳號: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競價成功,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傭金后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及交易價款;若競價不成功,交易保證金在競價招租會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

二、對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且能誠信經營無不良記錄的法人可參與競價。

2、意向承租方須提供有效的餐飲行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和相關證明(法人委托書、有效的經營衛(wèi)生許可證以及本人健康證、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成交后自行辦理學校師生服務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3租賃前置條件:必須無條件接受學校師生食堂的托管業(yè)務,提交食堂管理方案,遵守托管規(guī)定。

4、本項目不接受意向承租方組成聯(lián)合體參加租賃申請。

三、競價方式:本項目采取公開競價程序,通過綜合評審方式確定承租方。

四、交易傭金:根據(jù)物價局閩價[2008]259號規(guī)定標準向承租方收取傭金(按成交總價的2.5%收取交易傭金等相關費用)。

五、公告時間:201775日—2017724日。

六、看樣、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17724日下午17時。

七、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按要求簽署的《競價承諾函》;

2、意向承租方營業(yè)執(zhí)照 (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按要求簽署的《競價活動授權委托書》;

4、按要求簽署的《評審現(xiàn)場答辯授權委托書》(見附件3);

5、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并由當事人簽署姓名);

6、按要求簽署的《報價書》(見附件4);

7、意向承租方有效的經營衛(wèi)生許可證以及本人健康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8、意向承租方為本項目設計的師生服務部經營管理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人員配備(2)規(guī)章制度、實施措施(3)經營方略(4)方式及品種(5)經營內容(包括原料的采購臺賬、衛(wèi)生保障、索證材料等各方面)

9、意向承租方繳付的交易保證金繳款憑證復印件(見附件5,交驗原件);

10、服務說明和偏離一覽表(見附件10

?11、意向承租方認為與租賃申請相關的其他重要材料。

九、其他說明:

1、經營活動必須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監(jiān)督辦法》,嚴格按照上級部門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經營,服從教育局、工商、稅務、衛(wèi)生等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2、成交后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書(詳見附件11),在食品安全、衛(wèi)生、服務等方面應嚴格管理負起全責,服從學校的統(tǒng)一管理,同時要端正服務意識,薄利多銷。

3、成交后簽訂合同時,須一次性交清服務部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叁萬元(¥30000.00)、食堂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和第一年度服務部租金,以后年度租金在上年租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合同履約保證金在租賃周期滿后無息退還。

4、水電費按季度結算,由承租方負擔。

5、服務人員的體檢費、證照費用、工資及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和債權債務等均由承租方負責。

6、服務部經營過程中的設備維護、維修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做好食品原料采購等臺賬記錄,按月將記錄和索證資料報送學校后勤科備案。燈具、電線路、供水管道的維修由學校負責。

7、本項目租賃后,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服務部委托他人經營,禁止不法經營;不得改變經營場所的經營范圍、性質、內容;不得對外整體分包、轉租、或以其他形式合作、出租等。違反上述約定之一的,視為根本性違約,一經發(fā)現(xiàn)出租方有權取消其經營資格,并給予經濟處罰或訴諸法律。

8、承租方根本性違約的,委托方有權收回租賃標的并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

十、公告中所述附件為競價會文件附件,意向承租方須購買競價會文件。

十一、咨詢電話:0593-2292676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報名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fā)區(qū)塔山路三棟一號

 

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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